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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在高速解手被拒绝 竟向司机拳脚相加

浏览 95次 发布时间 2015/01/13
 高速解手遭拒 连拳带脚打司机   前天下午2时15分,龙泉阳光城客运站内,离发班还有一刻钟,大巴司机老徐因为车上人少有些失望。但几分钟后,空位被坐满。其中六名年轻乘客因为是一起交的票,所以老徐印象深刻。   发车刚约半小时,大巴车正在成渝高速上跑着,六名年轻乘客中就有人闹着要上厕所。“他们说他们喝了酒,要上厕所,那个时候离石桥服务区很近,我们就在石桥服务区停了。”老徐回忆。   几名乘客上完厕所后,大巴车再次上路。“又开了40分钟左右,大巴车刚进球溪镇地界,他们又说要上厕所。”老徐说,他向乘客说明高速路上不能随意上下客,更不能让乘客在高速路上方便,当时离资中服务区只有20分钟车程,他让这几名乘客等车到服务区再上厕所,“但他们根本听不进去,一个小伙子直接冲上来,对到我的脸就是一巴掌。”   据老徐回忆,见他还没有停车的意思,小伙子的两名同伴又跑到前面来,又连拳带脚打了老徐四五下,其中一名同伴还掏出了小刀,威胁他马上停车。   退伍老兵挺身而出   “当时正下坡,路况比较险陡”   “这时候,幸好有一名乘客挺身站了出来,他说他是警察,让那几个小伙子不要干扰我开车,危害到其他乘客安全。”老徐回忆,正是因为这名乘客及时挺身制止,他才能专心将车开到路边停下,避免了意外发生。   成都商报记者辗转联系上这位挺身而出的乘客。据这名姓唐的乘客介绍,事发经过同老徐所说并无出入,只是他的真实身份并不是警察,而是一名刚退伍的老兵,“我当时吼我是警察,主要是起个震慑作用,不然哪个听我的嘛。”   说起自己站出来的原因,唐先生说,“当时正好是下坡路段,旁边就是20米左右的崖,路况比较险陡,他们那样干扰司机,要是我再不站出来,车上其他二十几个乘客的安全就悬了。”   成都商报记者 唐奇   律师说法   如殴打司机威胁乘客生命   则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矛盾初步化解后,老徐将车停在路边,闹事的小伙子下车方便,老徐则报警,后小伙子与同伴要挟老徐开车离开。大巴到达内江市后,老徐再次报警时,6人已不见踪影。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老徐所属的内江市乘风快车有限公司,该公司安全部负责人徐右天称,老徐所说基本属实。老徐虽未查出大伤,但他们准备将监控提交警方,要追责。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铃律师指出,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中殴打司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殴打他人”和“扰乱公共汽车的秩序”的情形,应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如果行为人殴打司机的行为达到足以危害汽车行驶安全威胁乘客生命的程度,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担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