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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因录错信息,张先生莫名多出几十万贷款

浏览 57次 发布时间 2015/07/27
周口太康县的张先生买房遭拒,发现自己名下竟多了几十万贷款,得知信息被太康县某银行误录后,他多次找到这家银行交涉,但银行迟迟不肯作出处理。无奈之下,张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大河报记者昨日获悉,太康县法院判决涉事银行更正相关信息,并赔偿张先生精神抚慰金3万元。   2011年7月份,张先生在太康县办理购房贷款时,遭到银行拒绝,原因是他在该县某银行处有一笔几十万元的贷款,并已逾期未还本息。“我从未在任何金融单位有任何贷款和担保,怎么突然冒出有几十万元贷款呢?”张先生很困惑。   随后,张先生向涉事银行讲明情况。经查找原始凭证,这家银行发现该笔贷款确实不是张先生所为,而是工作人员录入贷款信息时,误将张先生的身份信息录入了电脑,导致张先生的个人信用一直处于不良状态。   之后,张先生要求这家银行及时为其消除不良贷款记录,但四年多过去了,对方根本没有处理此事。无奈之下,张先生于今年3月份将这家银行告上了太康县人民法院。   今年5月18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方银行工作人员的过错,对原告的经济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遂判决被告银行更正张先生的错误信息,并赔偿张先生精神抚慰金3万元。   6月1日,被告太康县某银行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周口市中级人民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