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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十分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浏览 116次 发布时间 2020/10/21
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十分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二十分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i_Kc1At_LygLE3Zgzhlt0w 提取码: gi4c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工 联系电话:156 8817 3050 通讯地址:杞县经四路与彭庄南路交叉口西南侧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981882065@qq.com 评价单位: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371-55091095 邮箱:hnhwhb@126.com 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70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tmyHgo50Vo-TwGyldntOBw,提取码: vfq3 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nhwhb@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意见表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当面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